浅析新时期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六个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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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仅是审计机关自身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客观需要,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和选拔任用评价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经济责任审计是监督和制约权力,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的重要手段,是干部考核任免、问责、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直接关系到党委政府任用干部和干部本身的能力和政府形象的问题,因此,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是当前头等大事,是党委政府把关、参议、任免的重要依据。结合实际,笔者认为基层审计机关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应注重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负责制,管理、协调、指导、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纪委、组织部、人事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组织部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审计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组织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牵头部门,要对审计管辖范围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部门职能、审计重点、评价标准和经济责任进行严格界定,由审计部门参照执行。 二是对被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对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按性质、职能和经济活动情况划分为A、B、C三类,分类管理。在离任必审的同时,加强任中审计,提倡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结合进行。A类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重要的经济管理职能、掌管使用财政性资金数额大、具有行政执法权、社会关注度高的单位。A类单位原则上1至2年进行一次任中审计;B类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担负相应的管理监督职能或发展任务,掌管使用财政性资金数量一般、职能相对单 _的单位。B类单位原则上2至3年进行一次任中审计;C类指除上述两类外,掌管财政性资金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为主且数量较少、用途单一的单位。C类单位原则上3至5年进行一次任中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分类保持相对稳定。需要调整韵,由组织部和审计局依据前期审计结果研究决定。 三是审计内容要突出重点。主要审计被审计主要负责人与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情况:被审计主要负责人所任职部门、单位的经济和事业发展状况;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地方党委、政府决定的执行情况;重大经济、经营决策情况;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内部管理状况;被审计主要负责人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必要时,可以对部门的下属单位进行系统审计,并将其纳入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四是审计结论要客观公正。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查明被审计责任人应负的责任,做好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评价要遵循客观公正原则,逐步完善评价的标准和指标体系,评价要有根有据,对问题要结合客观条件进行分析;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责任人和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的一意见和看法,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予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五是科学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在形成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后报送党委组织部,并在适当时间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审计结果要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主要负责人的依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权限有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并将结果运用情况及时反馈审计机关。 六是强化审计整改,树立审计权威性。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和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推进审计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一是限时强化把查处的问题和纠正整改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审计报告明确规定被审计单位在6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局机关报告审计决定执行、审计建议采纳、落实情况。二是严控质量促进整改。强化审计质量全程控制、跟踪回访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纠正事项,形成以审促改的良好局面。三是领导批示落实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以《审计简报》、《审计要情专刊》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督促问题解决落实。提升经济责任质量;着力坚持、创新思维、科学理念、求真务实、深入有序、助推廉政、弦扬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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